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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之忍第二十一

时间:2012-03-15 09:34 来源:未知 作者:程功

义之忍第二十一
  <原文>
  义者,宜也。以之制事,义所当为,虽死不避;义所当诛,虽亲不庇;义所当举,虽仇不弃。
  李笃忘家以救张俭,祈奚忘怨而进解狐。
  吕蒙不以乡人干令而不戳,孔明不以爱客败绩而不诛。
  叔向数叔鱼之恶,实遗直也;石*行石厚之戮,其灭亲乎?
  当断不断,是为懦夫。勿行不义,勿杀不幸。噫,可不忍欤!
  <解说>
  义,道义,指处理事务适当的标准。《尚书》曰:“以义制事,以礼制心。“是说以义处理事务,事务就能得到适宜的处理;按照礼来修养心志,心志就  很端正。有此基础,方能做到“诛恶不避亲,举善不避仇。“
  东汉李笃舍生忘死以救张俭,是为义;祈奚尽释前嫌举荐解狐,是为义。三国吕蒙不因同乡犯法而不斩,诸葛孔明不因爱将败绩而不诛。《七书;文韬》太公对文正曰:“所憎者有功,必赏;所爱者有罪,必罚。“这就是义的具体运用。
  《左传》载叔向数列兄弟叔鱼的罪恶,孔子曰:“叔向,古之遗直也。治国制刑,三数叔鱼之恶,不为亲减,曰义也。夫可谓直矣。“《左传》又载隐公四年,卫庄公的公子州吁杀父为王,卫大夫石*的儿子石厚也参与其谋,后来石*借机杀死了州吁及自己的儿子石厚  。君子曰:“石*纯臣也。恶州吁而厚与焉。大义灭亲,其是之谓乎?“
  何谓懦夫,即见义不为者。有义之人便是“行一件不义之事,杀一个无罪之人,虽得天下极尊极富,皆有所不为。“这就是义的核心。
  许公感叹:噫,义是一个人处事的准则,舍身取义,大义灭亲,是大家所推崇的,为了义,怎能不忍住自己的一些私情呢!
 


(责任编辑:程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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