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問:「《詩》三百,非一人之作,難以一法推之。」伯淳曰:「不然。三百,三千中所擇,不特合於〈雅〉、〈頌〉之音,亦有擇其合於教化者取之。篇中亦有次第淺深者,亦有元無次序者。」(《二程集》,頁28)
有人問程顥:今日所流傳的三百首詩,既然不是特定一人所作,則無法有一主要的法則可貫串這三百首詩歌。對於如此的懷疑,程顥是反對的。因為,程顥認為,孔子手刪三千餘篇詩歌,而成今日所見的三百首。可見,這三百首是經過孔子認可的,是有聖人之意於其中的。其中,不僅是〈雅〉、〈頌〉之正音、正樂以及頌美德行的詩歌被留下外。更重要的,孔子保留了合於教化意義的詩歌於《詩經》中。雖然這些詩歌中有次第深淺的不同,或有次序凌亂的現象,但是有一重要的法則是不變的,是足以貫串其中的,即是「教化」的意義。我們如果看〈詩序〉,可以發現教化的意義貫串全書,而《毛傳》或鄭玄的《箋》詩,也順著〈詩序〉的精神加以注、箋。關於二程與〈詩序〉及漢儒之間的相關問題,下文再加討論,此不贅述。換言之,在二程的觀點中,《詩經》中的詩歌,如果沒有經過聖人之手,則不論有幾首詩歌,都不見得會有特殊的意義或價值。當然,恐怕也就不足以稱之為「經」。因此,二程也就必然會堅持孔子刪詩之說。當然,於此也可看出二程有相當尊〈序〉的傾向,順著〈詩序〉的教化觀而加以發展其《詩經》學。
二程對於《詩經》中的詩歌,不僅認為與「教化」有密切關係外,他更提出「義理說」以貫串全書,認為:
孔子刪詩,豈只取合於〈雅〉、〈頌〉之音而已,亦是謂合此義理也。如〈皇矣〉、〈烝民〉、〈文王〉、〈大明〉之類,其義理,非人人學至於此,安能及此?作《詩》者又非一人,上下數千年,若合符節,只為合這一箇理。若不合義理,孔子必不取也。(《二程集》,頁40)
(责任编辑:程功)